我和別人共有不動產,如何保障我的權利

  • 2020 年 8 月 6 日 (4 年 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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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實際案例)客戶是女性接觸時23歲,表明現在一個人在外租房子,父母親已不在了….另外持有人是大伯,叔叔,姑姑

大伯用非常強硬的方式要求姪女辦印鑑證明,辦出來後答應會拿兩萬元給她….

客戶表示沒啥錢也爭不過長輩,更沒打算要拿下不動產,本身也有打算買間小小的套房

了解後只好用正確的方式幫客人拿回屬於她四分之一房產的錢,

再幫她標下新莊的套房

 

找大桃園大台北搶救法拍屋諮詢中心😊

持份的房子既不能貸款也不能買賣 讓我們保障您的權益

已有太多實際案例

歡迎聯絡我們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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